周倩 2006年进入亿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,担任高级销售顾问。
精通各类检测认证标准,服务过上千家企业。 联系方式:13543272815(微信同号) 座机:027-87609413 传真:027-88180138
邮箱:zhouqian@ebotek.cn
地址:深圳市宝安新安六路勤业商务中心A栋一楼112-114
扫一扫加顾问微信
深圳亿博检测机构(EBOTEST)
135-4327-2815
扫码咨询
台湾BSMI宣布标示伤害视力警示语的电子产品意见
      办理机械CE认证认准亿博机械CE认证服务中心,专业工程师为您解答疑问,有产品办理机械CE认证可以咨询我们,服务热线:135-4327-2815
根据台湾《消费者保护法》第7条第2项规定,2014年7月9日,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(BSMI)宣布建议包括以下海关税则、具有显示面板的产品应在产品本体标示警示语,并且在产品说明书及外包装标示警示语及注意事项。
(1)涵盖产品清单
建议的产品清单及其海关税则如下表所示:
产品名称 | 海关税则 |
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(不具通话功能) |
8471.30.00.00-8
8471.90.90.00-6
|
电视机 |
8528.72.00.00-0
8528.73.00.00-9
|
监视器(显示器) |
8528.41.00.00-8
8528.49.10.00-8
8528.49.20.00-6
8528.51.00.00-5
8528.59.10.00-5
8528.59.20.00-3
8528.69.10.00-3
|
掌上型游戏机(儿童玩具,其具有显示面板的电子商品) | 9504.90.90.00-5B |
有产品办理检测认证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资讯,请联系亿博检测中心:
亿博检测高级销售顾问certified engineer
相关文章
此文关键词:台湾,BSMI,宣布,标示,伤害,视力,警示语,电子产品,意